文章摘要:推动企业开展绿色创新,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本文选取2015-2019年沪深A股工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基于2018年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开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通知》(以下简称为《评价》),构造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第一,《评价》有效地促进了重污染企业进行绿色创新,其作用路径在于提高了企业研发强度和环境合规成本。第二,企业内部高管环保经历与外部政府环保补助能够进一步强化《评价》的政策效果。第三,《评价》的绿色创新效应在代理成本低和地区市场化水平高的企业中更为显著。第四,相较于合规性的《绿色信贷指引》,锦标赛性的绿色信贷《评价》能更加有效地发挥绿色创新激励效应。充分发挥绿色信贷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还需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制度体系,强化对企业的激励约束;推动商业银行积极落实绿色信贷政策,为企业绿色创新提供有力金融支持;推动企业以绿色创新为导向,实现绿色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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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毕茜 邓玲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论文分类号:X196;F832.4;F273.1;F425
文章来源:《企业科技与发展》 网址: http://www.qykjyfz.cn/qikandaodu/2022/0623/3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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