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发展改革委(局)、经信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企业研究院管理办法》(浙科发条〔2014〕150号)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企业研究院的通知》(浙科发条〔2018〕106号)要求,经复核审查、网络评审、公示等程序,认定“浙江省捷尔思无卤磷氮阻燃技术研究院”等245家企业研究院为省级企业研究院。
省级企业研究院的依托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集聚创新要素,营造有利于吸引、培养和使用创新人才的环境,通过科技攻关,产业化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发展战略研究等一系列科技创新活动,研究开发出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使省级企业研究院成为支撑和推动企业自身发展的核心基地和我省科技创新的先导基地。各相关部门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精准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补齐短板,引导省级企业研究院在科技攻关、人才培养、机构建设、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等方面引领本地区、本行业科技事业发展,加快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附件: 2018年新认定省级企业研究院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14日
文章来源:《企业科技与发展》 网址: http://www.qykjyfz.cn/zonghexinwen/2020/0724/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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