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谢立志、全媒体记者李巧、实习生王心怡、黄盈摄影报道:3月3日,记者从南昌市市城管支队直属三大队了解到,3月2日,该大队对一施工工地擅自向青云谱区金鹰路高潮湖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拟处予罚款人民币两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南昌城管对城区内湖排污违法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2月23日,南昌市城管支队直属三大队接到有关部门转来的市民投诉称:有施工工地向青云谱区金鹰路高潮湖排放污水,对湖内水体造成污染。
当日中午12时许,该大队相关负责人带领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查处。经查发现,在青云谱区金鹰路高潮湖经济产业园周边,长沙英城建筑有限公司在承建青云谱区高潮湖湖区城污水改造工程时,施工方将污水管网渗漏的污水用水泵抽出,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高潮湖,致使湖水受到污染,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向湖内排放污水行为,并向其宣传了相关环保法的法律法规,同时指出其行为违反了《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拟作出罚款人民币两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处罚已进入了行政处罚程序。
编辑:邬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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