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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单个企业最高补助

来源:企业科技与发展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5-10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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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来源:齐鲁网) 闪电新闻记者今天从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到,为支持高端芯片和封装测试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培育形成集成电路产业生态圈,山东日前印发关于集成电路产业财政

(来源:齐鲁网)

闪电新闻记者今天从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到,为支持高端芯片和封装测试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培育形成集成电路产业生态圈,山东日前印发关于集成电路产业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根据《通知》,此次集成电路产业财政奖补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并实行总额控制。对山东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次与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签订流片合同,并利用其生产线完成产品流片的费用,给予单个企业最高300万元补助。其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实施多项目晶圆(MPW)流片的,按照不超过其首轮流片费用的70%给予补贴;实施全掩膜(Full Mask)流片的,按照不超过其首轮流片费用的50%给予补贴。补贴产品工艺制程范围按照每年产业发展情况确定,以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晶片作为衬底的流片,补贴比例可适当上浮。流片费用具体包括:IP授权费、掩膜版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

此外,对为企业和机构提供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的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其服务企业(机构)数量、质量及绩效实施综合考核。对年度服务企业(机构)数量20家以上,服务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且综合考核成绩位居前五名的平台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对新材料推广应用、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等有助于推动我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项目,积极纳入相关资金政策予以支持。其中,对集成电路新材料应用推广,积极纳入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扶持范围;对集成电路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纳入高水平技术改造财政激励政策扶持范围。

通知要求,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在门户网站上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对于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项奖补政策自2021年5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5月21日。

闪电新闻记者 贺晓菲 报道

[来源:齐鲁网 编辑:白杨]

文章来源:《企业科技与发展》 网址: http://www.qykjyfz.cn/zonghexinwen/2021/0510/2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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