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App 9月14日消息,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日前印发《海南省促进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研发机构发展若干措施》,明确经民政部门登记且运行满一年以上、年检通过的科技类民非研发机构可享受多项政策支持。《若干措施》提出,民非研发机构经核定后可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的自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文章来源:《企业科技与发展》 网址: http://www.qykjyfz.cn/zonghexinwen/2022/0914/3698.html
企业科技与发展投稿 | 企业科技与发展编辑部| 企业科技与发展版面费 | 企业科技与发展论文发表 | 企业科技与发展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企业科技与发展》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